行业·资讯 | 住建部2017年工程质量督查,就抓这些“小”细节!
日前,2017年全国工程质量安全提升行动督查(以下简称“督查行动”)已全面启动。本次督查以住宅工程和公共建筑工程为主要对象,共有10个督查组,分3批,随机督查全国20个省(自治区、直辖市)的在建工程。
督查重点
本次督查行动,将质量安全监督情况列入督查的重要内容,重点是对各地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建设情况、核查人员、经费保障及监督工作的开展等情况进行摸底。
相对以往,本次督查更为严格,对一些细节的要求更高。在已公开的报道中,一些“小”问题让施工企业屡屡中招。
两处细节决定成败
总结近10天的督查,第一督查小组认为,各个受检项目对细节的重视仍然存在很大提升空间,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:
一是“纸上”的细节,就是制度、规章、规范规定要求的细节;
二是“场上”的细节,就是项目实施中对制度、规章、规范在细节上的落实。
安全专家检查模板支架
现场抽检
资料(员)非常重要
在督查组对抽检项目进行检查时,循例需要相关单位配合提供检查所需的材料。有的项目按要求配备了“懂行”的专职资料员,能够迅速、准确地找出专家所需材料,很好地配合完成检查工作;但有的项目就没有配备专职资料员,导致专家只能看着一群临时“资料员”手忙脚乱、茫然无措地应付督查工作。
专家表示:忽视资料员的重要性,也是不注重细节的表现。事实上,资料员的工作“细”,但并不“小”。
明责任,抓落实,严惩罚
《工程质量安全提升行动方案》要求严格落实项目负责人责任、从业人员责任以及工程质量终身责任,强调要落实注册执业人员的质量安全责任,规范其从业行为,推动建立个人执业保险制度等。
要严格执行工程质量终身责任书面承诺、永久性标牌、质量信息档案等制度,要加大责任追究力度,依法严肃查处违法违规的单位和个人,特别是要加大在资质、资格和人员从业限制等方面的惩罚力度。
文件原文:
1、督查范围:
督查范围为全国30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。西藏自治区不纳入本次抽查范围。
2、督查方式:
督查组将采取“扫马路”等方式随机抽选项目,按照检查表逐项进行检查。
3、主要督查对象:
主要抽查住宅工程和公共建筑工程,住宅工程重点检查保障住房和棚户区安置住房;公共建筑工程重点检查学校、商场、医院、办公楼等,受检工程进度应为主体结构施工阶段(主体结构出地面但未封顶)
4、督查内容:
1)各地部署开展工程质量安全提升行动情况;
2)各地贯彻落实国家工程安全质量法规和规范文件情况,建立健全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制度和工作体系情况,开展工程质量安全督查情况,开展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情况、工程质量安全事故、质量问题及隐患查处情况等。
3)各地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建设情况。重点核查监督人员、经费保障情况,监督机构和人员考核、培训情况、监督工作开展情况;
4)受检工程企业、项目质量安全体系建立情况、工程实体质量安全情况及受检项目监管情况,重点检查受检工程项目质量安全管理情况、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实体质量情况、模板支架和起重机械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情况;
5)建设、施工、监理、质量检测等有关单位,项目负责人及从业人员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、落实质量安全责任情况。
来源:中国建设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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